中新網10月28日電 據新華社“新華視點”微博消息,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今日發佈,《決定》於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。
  《決定》指出,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,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交討論。
  《決定》要求,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,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、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,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、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。
(原標題:中央: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)
(編輯:SN0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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