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專電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庭12日判定,前總統全鬥煥次子全在庸巨額逃稅,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期4年執行,支票貼現罰款40億韓元(約合377萬美元)。
  法院判決書認定,全在庸與全鬥煥的妻商務中心弟李昌錫在2006年一樁土地交易中共謀,偷逃交易稅款27億韓元(250萬美元)。
  法庭文件顯示,全在庸以不足市價十分之一的金額,從李昌錫手中購得京畿道烏山市一塊土地,而西裝外套後兩人虛報交易價格,偷逃稅款。裁決書寫道:“被告犯下違法行為,即便是在計算後明知將偷逃稅款。”
  李昌錫獲判有結婚期徒刑兩年6個月,緩期4年執行,罰款40億韓元(377萬美元)。
  韓聯社報道,法院宣佈判決後,全在庸表示將儘力繳清罰款。桃園婚禮佈置至於是否上訴,他將在和律師商議後決定。  (原標題:韓國前總統全鬥煥之子逃稅獲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w98ywprq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